这些平时并不关心时事、对于环保和科学也知之甚少的中产阶层女性唯一的动力来自一个质朴的信念——保护我的孩子。1950年代,她们自发组成了一个团体,给自己取名“驱除烟雾(Stamp Out Smog)”,英文首字母缩写巧妙地符合国际通用求救信号“SOS”。有男人轻蔑地嘲讽她们是“涂着睫毛膏的女斗士”。她们却很快证明自己绝不是做秀,而是积极的行动派:做调研、写报告、到政府请愿、向州长进言治理倡议。
这些努力促成了1970年《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修正案的出台。这部新的法律将大气污染物分为基准空气污染物和有害空气污染物两类,并第一次界定了空气污染物的组成。在法律草拟过程中,洛杉矶在整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众多经验被拿来参考。这条联邦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使命是:不考虑经济成本,而以公众健康作为唯一目标来制定标准。《清洁空气法》还规定了公民诉讼条款。原告可以是公民、地方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也就是说,任何人均可对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提起诉讼,而不需要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
而州政府补贴的钱并不占用教育、医疗等福利保障的普通财政收入,它来自碳排放限制和交易(cap and trade)项目。这是一项基于市场手段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机制。“限制(帽子cap)”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企业排放上限,它逐年递减、日渐严格。而被限制所覆盖的行业内企业必须对排放负责,如果排放超标,那么要么得购买排放津贴,要么得赔偿补偿罚款。目前,仅仅加州一个州由此涵盖的排放规模在全世界范围内仅次于欧盟。